依据《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所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告诉》有关规则,
一、若您需对该增设电梯计划发表定见,应在公示期内向万州区太白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定见,一起供给身份证明资料及联络方法,书面定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递方法提交,以邮递方法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应定见”字样,提交时刻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刻为准,规则期限内未反应定见的,视为抛弃权力。
二、本单元业主及好坏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万州区太白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和提交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明涉及其严重好坏关系的资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主动抛弃听证权力。
(联络人:何教师,谢教师,联络电线,通信地址:万州区白岩路468号)扫一扫在手机翻开当时页面